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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7-11推的30週年活動,每滿30元送一點,集滿30點有優惠。精打細算的我,再怎麼樣都覺得要去買一送一才會划算。本來想要吃Cold Stone的冰淇淋的,無奈分店太少,所以就把目標轉到星巴克身上。
第一次集到30點,興沖沖的跑去星巴克,一進去看到牌子寫「任一飲料皆適用」,(因為7-11的這個活動實在辦得太成功了,我改天來再新開一篇專屬文章好了。)但是我是鄉下人,沒進去過星巴克,所以前一天還上網做功課,看星巴克什麼時候開門?星冰樂有哪些口味?(好鄉民喔我)所以就算看到那個「任一飲料皆適用」的牌子,我還是選了星冰樂。
從星巴克出來,拿著星巴克的袋子;到了公司,從袋子拿出飲料…我的天呀,我很羞愧的說「我竟然有一絲絲的優越感」哈哈~我真是鄉下俗,拿著星巴克就以為自己變高級了(愧)

第二次,還是很興沖沖的去星巴克報到領飲料。但是,反常的今天是第三次。(也就是我集到90點了~"~)
先說昨天晚上就已經沒有亢奮的心情了,今天在騎車上班的路上,又開始在想:「咖啡就應該要慢慢喝,不趕時間的喝、品嚐咖啡香的喝,而且咖啡就應該要喝熱的嘛!」但是我知道我要買的是冰咖啡、還是外帶杯,喝咖啡的環境是吵嘈、工作、硬調的辦公室,喔~一整個超對不起"咖啡"的。

更讓我覺得愧庂的是:我買星巴克的咖啡,完全是因為7-11的買一送一,一旦沒有買一送一了,我也就不會再踏進去了。(果然我是沒有辦法變高級的)而且,這杯星巴克,是被我拿來當早餐的!!!

星巴克的調性完全沒有辦法教育我,讓我變成高級人士;且因為它太高貴,沒辦法變成我的早餐。

星巴克,對不起,我不能愛你,不能跟你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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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ian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