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說分工作是個錯誤嘛.....

我們犯了一個大錯,在分工作的時候沒有先說「開發案除外」,以M這種畫鴻溝式的劃分工作法,開發案有什麼了不起,一律按照當初議定的來走!!
於是...分完工作之後,我馬上就接到她推給我的三個開發ing的案子。

有一天,我一直很怕是我自己觀念錯誤,所以就很不確定的、怯生生的問我們主管說「就我所知,開發案應該要最少run一次,最少量產一次,才叫完成開發案,才能變成正常流程,然後交接給負責人員吧?」
主管回我:「沒錯啊,怎麼了嗎?」
於是,我將M把三個開發ing的案子給我的事情,一五一時的跟主管說了(報馬仔報馬仔),主管也覺得太誇張,但基於40歲女人的心機,主管還在想要怎麼婉轉的跟M說。

又有一次,我又問主管「M的那個案子還沒close吧,為什麼要CC給我?」
主管也超驚訝的。
但以M的個性,如果她的事給出來之後,她覺得沒她的事了,她就不會繼續追蹤;但事後我發現這件事竟然她還有追蹤,我就跟主管殲悔說,是我錯怪她了,她只是想讓我以後可以更快上手吧。
主管這時說:「開發案階段,本來就她要弄熟,把流程、所有的條件都弄好了之後,才能交給下一個人員;所以跟上不上手沒有關係。」
我...無言...
因為..M可能覺得她的工作只到詢價完畢吧!!

這樣叫開發案嗎?
如果連開發案都要依常態性的採購類別來區分的話,我大概要住公司了!!
因為她分配到的採購類別,幾乎沒有開發案可言,就算有,也很快就可以結案。

由於有太多公司的同仁不了解我們怎麼分配的,主管就藉著發出我和M的工作分配的mail之後,很故意的說「M...L,我剛剛發的mail,不含開發案喔。」
M又很欠揍的說「都可以啊。」

幹!!什麼都可以,妳說都可以就是都不可以的意思啦,老娘不會再上當了!!

終於暫時結束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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