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以食物來比喻的話,這本書像道名菜,人人都說好吃。真正上桌時,不免有點失望「啊~原來不過是家常菜。」隨手翻翻,用的材料也不頂級,究竟是什麼讓它遠近馳名?




吃第一口,不太對味,但怎麼大家都說好吃呢?於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,再加上份量也不算多,就一口一口慢慢的吃了起來。沒想到,正因這慢慢咀嚼,把那看似平凡的食材原味給逼了出來,反而就停不了筷了。

事後想想,竟想不起這菜的特色在哪?
它就是有一隻手,用一種淡淡的力量在觸碰心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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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ian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