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有在寫部落格的,有在玩噗浪的,有在facebook上活動的,常常都會接到不知名的網友的交友申請。

部落格是還好,陌生人來留言,如果真的是有事要問,我就會回答,畢竟我也常常找不到我要資訊,希望版主能回答。
再不然如果是要放廣告的,我也沒有關係,刪掉就好了。

可是,噗浪和FB的交友申請,我就一定要接受嗎?

有時候我看對方不是我認識的人,還去看對方的資料再次確認我真的不認識他,所以我沒有按確認讓他跟我當捧由。
但對方就是會秉持著鍥而不捨的心情一而再、再而三的要加我們當捧由
老實說
煩不煩啊你們,難道我們不認識你就還是一定要加你們當捧由嗎?
第一次按拒絕你們不當一回事,還要第二次第三次的來煩人,是怎樣,有沒有這麼煩啊?

最近噗浪上出現一個人,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
一直不斷的要加我為friend
我每次都是add as fans
但他還是要加我為friend
來來回回最少有三次
後來我就直接拒絕他,對他的回應也是不聞不問,要不就是很冷淡的 嗯,對啊,謝謝你

可是,他竟然大言不慚的在婷娜的噗浪上教訓起人來了~
婷娜只是說:如果學期成績能跟karma一樣就好了
他老人家就回:如果唸書有像上噗浪一樣勤就有可能

干~是關你屁事
我們就是追求karma不追求成績不行嗎?
再說您老人家上噗浪也沒有比我們這些年輕小妹妹來得不勤了啦

而且婷娜還問對方是哪一位陌生人
他還回說:難道噗友都認識嗎
我終於忍不住插話了:網路雖然無國界,但不應該尊重噗主嗎?


我們又不是藝人,也不是有什麼企圖心的人
為什麼我們只是在噗浪上追求同時討論多個話題的方便性的時候,還要被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路人甲看在眼裡,評批在嘴裡啊?

對方看到我的回應,竟然像是給我們多大恩惠一樣的回說:同意以上的,那我就把各位噗友刪掉了
踏媽的~拎杯根本就不想加你是你硬要加我,我一直刪你還一直加的,好嗎?

這社會真是病了,做賊喊抓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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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ian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