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今早一來上班,就看到桌上有一份資料要我開立請購單,並附上了廠商的報價單,及一些該注意的事項。頓時,我覺得我們公司的制度真是非常的奇怪。
首先,請購單每個人都可以開立,只要有購買東西的需求,都可以開立,主管有簽名才可以採購,這個部份OK。
但是,為什麼叫我開呢?詢價的不是我,需求的不是我,我想,應該是因為我是助理,所以幫忙做這些事,所以這個部份也勉強OK。
再來,那我開請購出去之後,採購單位要怎麼作業呢?因為採購單位完全沒有參與到任何一部份;從廠商來DEMO,到詢價,到了解細節,甚至維護合約的部份,採購單位都是被排除在外的,充其量只是顆橡皮圖章,幫忙打採購單,然後,就發訂單出去。後續廠商是否有送貨、品質是否OK,試run的結果是否smooth,我想,採購單位都沒有參與到。那麼,又何需設立採購部?
有一句話說「給他魚吃不如教他怎麼捕魚」那麼,我們究竟是在給他魚呢?還在在教他捕魚?
在嫌她只會吃魚的同時,有沒有想到你有沒有把捕魚的工具給他?有沒有讓他知道工具該怎麼使用?有沒有讓他參與每一次的捕魚工作?有沒有告訴他如果這個地方沒有魚,哪裡還會有魚?
沒有,每一個問題都是沒有,那有什麼好嫌的?
對於一個橡皮圖章,你還要求要求字體要變化?要求顏色要多彩?要求內容要有彈性空間?試想看看,這樣的要求,究竟可笑的是你還是橡皮圖章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lian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