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的狀況真的很不明。
原本說人事異動在4/1開始,異動內容為:各業務客戶調整。
也就是說,我的工作內容是要被調整的,也說好了來承接我的工作的業務要在4/1來公司正式交接。但因為3月底是廣州展,所以我有心理準備不會這麼準時就交接的。我萬萬沒有考慮到,該業務在4/1已經在台灣了,卻不知何種原因可以不進公司,也就是我還不能交接給她。
老實說,對於公司這樣的放任,也會讓我有以下的反應:
1)無所適從
2)有樣學樣
3)鑽法律漏洞
4)心生不滿
當然啦,這種事情也見怪不怪了,已經好幾位同事這樣說來就來,說走就走,但是當主管的,是否有想到其他員工的心裡感受?
要走的時候,匆匆忙忙的,交接也沒有好好交給我;現在同一個人要回來接同樣的客戶,我卻要好好的交接給她。而她沒有進公司來跟我交接,我也要摸摸鼻子多做二個星期。這一切都不是多做事、少做事、不做事的差別,有差別的只是奇摩子有沒有亮而已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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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ian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