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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規定有分成文及不成文二種,但不管是怎樣,有些規定就是讓人摸不著頭緒,也有些規定會讓人覺得「連這個都要明文規定嗎?」


我曾經過的成文的公司規定中,最不可思議的竟然是有關於休假的問題。
有老闆規定員工不可以在星期一、星期五休息,遇到連假也不能休;還有就是公司的旺季的時候也不能休;這樣的休假制度,還叫特休嗎?
之前有個同學要離職,利用特休去新公司面試。沒想到請假的時候老闆娘關心的問了一句「休假要做什麼啊?」同學竟然心虛得說「沒幹嘛啊,就…有一些事」嗯,老闆~你可以不要在這個時候隨口關心我嗎?


再來是一些不成文的規定。
「同事間不得搭乘同一輛交通工具上、下班。」
這是我曾經聽到別家公司的不成文規定,和現在共乘意識抬頭有非常大的牴觸。但其實這個規定背後的涵義是:「如果你們二個要一起上、下班,若其中有一個今天要加班,他就很可能會因為不想連累對方也一起加班而不加班,當然就會影響到工作進度。」
話這樣講也沒錯啦,公司常常突然來開個會,或客戶/廠商突然來訪,機台壞了要修,甚至是自己臨時接到急件,一定要今天趕完的,零零摳摳的理由很多啦,了解背後的含義之後,我反而就了解了,甚至還蠻贊成的。


還有出賣一下我們家自己的規定。
我們家規定「上班時間不得喝酒」「不得在非指定地點烹煮食物」
這二項我初看到的時候,都超驚訝的「誰會在辦公室煮飯啊?」「誰會在上班時間喝酒呀?」後來當然也是間接知道了這個規定背後的原因,當然也就莞薾一笑囉。


其實公司的規定無論成文、不成文都有共同點。
1. 背後都是有其成立涵義的。
2. 二者都可以被推翻、被質疑。
3. 永遠可以隨時增加新的規定。
4. 也永遠有人會不遵守這些規定。

但是二個比較之下,我真的覺得不成文規定比較可怕。可能有人會因為誤觸了主管的地雷(不成文規定)被降職,或因此而被調離原部門,更可怕的被請回家吃自己。當然還有空氣中會有傳來傳去流言。
話說回來,不成文規定好像都是為了要"避開"這些流言才出現的厚!!

所以啦,公司的規定百百種,不同的公司更有不同的規定,要怎麼在公司裡如魚得水,還是先打聽一下比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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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ian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