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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想領加班費啦(打滾),正確來說,應該是「我不想領"這種"加班費(打滾)」
從三月開始,幾乎每個星期都有展覽,同事們都已經吃不消了,公司又都以"補休"來做補償,可是,非常重要的一件事,"補休"沒意義呀!!
補休對我來說,只是休得不安心,永遠要在家裡的電腦做公事,在床上賴床的時候被公司電話吵醒。
再說,我利用我自己的時間去幫公司的忙,私事沒有時間處理,同學、朋友們也不能相聚,這樣的無形損失,並不是補休可以彌補的。
於是,大夥真的撐不下去了,就向主管反應,而主管也真的幫我們爭取到加班費的部份,雖然不是依勞基法規定,但至少我們可以拿錢了,還是覺得拿錢比較實際。
又延伸一個問題,那這樣的話,以後就是拿錢,然後累死自己嗎?怎麼說呢?有個同事為了配合在台南的展覽,連續工作18天了吧,現在因為舒寶沒有店員了,又有可能要被抓去店裡輪班,也就是要創下連續工作21天的輝煌紀錄。

其實,補休、給加班費,應該都只是權宜之計,不可能是常態的出現,而我們的情況已經嚴重影響到公司內部的運作了,為什麼上層沒有想辦法呢?還是想不出辦法,又不好意思說?
每個同事都在反彈了,難道要逼我們一個一個離開嗎?店長的離開,我想不是偶然,協理還很大聲的說,這是"他們做主管的問題,我們不用擔心",我們當然要擔心,因為我們知道如果店長離開,又沒有新人接手的情況下,就是我們又要回去輪班的意思,這叫我們怎麼可能不擔心?最可怕的是,店裡沒有一個固定的人,那些帳款、庫存的問題,說有多煩人就有多煩人,這些小細節的事,那些大老闆們是不用插手去處理的,當然不需要擔心呀。
好!老闆們會說:「這些事如果我要做,那我請你們這些人幹嘛?」話是這樣講沒錯,但如果不是我們這些小嘍嘍在做,公司有辦法運作這麼順利嗎?人員可以找新的,不怕找不到人,但是,我們也可以找工作,不怕找不到工作,就是這麼一回事。我要適應工作簡單,而整個組織要適應一個新的人反而是成本比較高的。我想,這些事公司高層不在乎的,因為這些成本是無形成本,只要沒實際看到錢的,都無所謂了。

我已經聽到好多人說,他/她想離職了;我也聽到他/她在表達負面情緒了,這種負面情緒如果一直滾雪球下去,不要說加班費、補休,我想連加薪都很難可以完全鎮壓下來,可以暫時平息怒氣,不是永久的解決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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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ian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